新疆庫爾勒進行10蒸噸及以下工業燃煤小鍋爐集中整治
工業燃煤小鍋爐耗煤量大,排放煙氣嚴重超標,給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為進一步推進環境保護工作,改善城區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關于持續推進庫爾勒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新疆庫爾勒將在2017年對當地10蒸噸以下的工業燃煤鍋爐實施淘汰或者清潔能源替代。
新疆燃煤鍋爐改造及淘汰的目標任務
嚴格落實《庫爾勒市工業鍋爐整治規劃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對全市10蒸噸/小時及以下工業燃煤鍋爐燃煤鍋爐進行全面整治,計劃在2017年9月對全市10蒸噸以下工業燃煤鍋爐實施全面摸底和集中拆除,10-12月對工業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改造,嚴格執行相關設計標準和施工規范。
新疆燃煤鍋爐拆除和改造標準
(1)燃煤鍋爐拆除標準。原則上以不能恢復使用為標準,做到鍋爐主體和煙囪拆除,所有連接管道和線路切斷,并注銷鍋爐有關手續。
(2)燃煤鍋爐改造標準。原則上使用天然氣或電等清潔能源為燃料替代燃煤,即進行燃煤鍋爐改燃氣、燃煤鍋爐改成型生物質燃料鍋爐等鍋爐環保節能改造。
新疆燃煤鍋爐集中整治工作程序
(1)動員拆除階段(2017年9月1日-10日)
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在轄區內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淘汰燃煤鍋爐工作的相關政策和重要意義,向工業燃煤鍋爐企業逐戶開展動員工作,督促企業自覺拆改燃煤鍋爐。做好燃煤鍋爐拆除檔案資料的收集工作,做到一爐一表,拍攝燃煤鍋爐銘牌及拆前、拆中、拆后照片。
(2)實施拆除階段(2017年9月11日-30日)
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將未按時拆除鍋爐的企業名單報送市商經委,市環保局對市建成區域內超過淘汰限期仍在繼續使用的企業,依照環保法律法規實行全額上限收費,綜合運用按日計罰、限產停產整治等法律手段促使使用者淘汰或改燃。市商經委聯合鄉鎮場、街道辦事處、環保、公安部門對逾期未拆除鍋爐進行強制拆除。拆除中有拒不配合、情節嚴重的企業,報市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3)燃煤鍋爐更換改造階段(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
各部門督促協調燃煤鍋爐改造的煤改氣、煤改電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確保改造盡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