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將全面治理35噸以下燃煤型鍋爐
2018-03-09
分類整治燃煤鍋爐是目前,也是截至2019年江蘇省的目標。江蘇近期印發的《江蘇省“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指出,2020年,各類能源資源供給能力達到3.8億噸標準煤左右。嚴格管控新增鍋爐,全省城市建成區和其他禁煤區,禁止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鍋爐。2019年底前,35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65蒸噸及以上的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關于鍋爐治理,江蘇鍋爐方向如下:
1、支持發展秸稈成型燃料,推廣符合排放標準的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替代燃煤鍋爐。
推動生物質能多種方式利用,鼓勵生物質發電、制氣、液化、造粒利用。在農作物主產區和農林生物質資源豐富的地區,有序布局建設裝機規模與資源總量相匹配的生物質發電項目。
2、鼓勵工業企業以天然氣替代煤炭、柴油、燃料油,推進工業燃煤鍋爐改為燃氣鍋爐或燃氣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供能系統。
優化居民用能結構,繼續加大居民和公共服務等民生領域用氣保障力度,全面消除民用散煤。到2020年,江蘇省天然氣利用量力爭達到350億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