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鍋爐節能環保工作的通知》:重點區域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
2018-12-07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鍋爐節能環保工作的通知》,對鍋爐節能環保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全國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重點區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和汾渭平原)全域和其他地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
重點區域新建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超低排放(在基準含氧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下同)要求。
重點區域保留的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或更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施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各地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相關文件的要求推進落后鍋爐淘汰工作。要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制定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分類提出整治要求,維持現有設備有效運行,不搞“一刀切”,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鍋爐淘汰前應有替代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