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攻堅方案(鍋爐相關)
近日,海南印發《海南省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提出五大方面22項100條具體行動措施。方案提出,推動現有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和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鍋爐應采用低氮燃燒等污染控制措施。推動水泥、玻璃、垃圾焚燒等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2019年底前出臺行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2020年底前實施地方標準。以下為鍋爐治理相關內容:
1、加快構建安全、綠色、集約、高效的清潔能源供應體系,到2020年清潔能源裝機比重達到60%以上。推動清潔低碳能源優先上網。大力推行“削煤減油”,禁止新增煤電,分階段逐步淘汰現有燃煤機組。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2、各市縣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和調整。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全省范圍內禁止燃用石油焦。建立油品煤炭質量定期抽檢機制。
3、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全面淘汰不達標工業爐窯,推動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集中供熱。
4、全面實施城鎮燃氣工程建設,推進燃氣下鄉進村“氣代柴薪”,構建覆蓋城鄉的燃氣管網。按需規劃建設一批燃氣發電項目。
5、推進建設昌江核電二期項目,積極推動小型堆示范項目,同步配套建設抽水蓄能電站。
6、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等無害化資源化利用,開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排查整治,到2020年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滲濾液處理率達到100%,全面完成所有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