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全省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煤改氣保供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情況
據初步統計,全省納入淘汰計劃的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中,擬實施煤改氣的鍋爐共89臺,其中:青島市17臺、棗莊市2臺、東營市8臺、煙臺市17臺、濰坊市9臺、泰安市7臺、威海市18臺、日照市3臺、臨沂市5臺、菏澤市3臺(實際淘汰過程中,實施煤改氣的鍋爐可能會有增減,落實氣源的臺數以實際需求為準)。
時間安排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分工。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組建工作專班,統籌推進全省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負責淘汰工作,自8月份起,建立煤改氣調度信息統計臺賬,主動對接調度煤改氣鍋爐有關數據,全面了解氣源接入方式、用氣需求、氣源落實等情況,指導、督促各市落實淘汰任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督促各市做好集中供熱、城市燃氣接入等相關工作,指導企業用氣合同對接。省能源局負責協調氣源供應,做好煤改氣鍋爐氣源保障協調工作。
(二)做好工作協同,精準協調服務。各市要對計劃實施煤改氣的鍋爐,以城市燃氣管道供氣為主,采取“一對一”“點對點”方式,逐臺摸清情況,建立管理臺賬、列出問題清單、倒排工期、逐個解決。對已落實氣源的鍋爐,要跟進氣源落實情況,落實氣源保障措施,確保煤改氣工作順利進行。
(三)嚴格落實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各市要充分認識燃煤鍋爐淘汰工作的重要性,研究制定符合本市實際的煤改氣工作方案。省級將強化工作監督,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采取掛牌督辦、約談等綜合措施,并按規定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