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的煤炭清潔利用
低碳發展、近零碳排放是人類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推動低碳循環發展,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我國受限于能源資源條件,離不開煤炭,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和實現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是我國發展不得不優先考慮的問題。
煤炭是高碳能源礦產資源,秉性不可改變,煤炭燃燒的產物就是二氧化碳。同時,地球生物圈本身需要一定量的二氧化碳。適度的煤炭消費或碳排放,并不會對大氣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只有當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過生態環境的容量,才會帶來一系列環境問題。煤炭更“清潔”是個相對概念。“清潔”要有“度”的概念,并不是一說“清潔”就意味著“零”。能做到“零排放”當然最好,但是那是有條件的、經濟代價也是巨大的。
當然,在人類還沒有為二氧化碳找到很好出路之前,減少煤炭消費總量對減少碳排放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一般意義上的煤炭“清潔”并不完全指二氧化碳排放,更主要是指煤炭中的灰分、硫分和其他有毒有害元素的去除。這些有害元素一旦遇到高溫會氧化,進入煙氣中,再凈化的成本更高。
我國的《清潔生產促進法》,對各行各業的清潔生產都有具體要求,煤炭行業也有。煤炭開采和洗選業屬于自愿性的清潔生產行業,法律僅限于提倡和鼓勵。不少煤炭生產企業為了承擔社會責任,主動加壓,實施清潔生產。近些年各煤炭企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變過去單純的環保末端治理為資源綜合利用的治理和發展方式,直接推動了煤礦的清潔生產工作。
需要強調的是,煤炭行業清潔生產也好、循環經濟發展也好,離不開國家專項優惠政策的扶持。因為大部分資源綜合利用性循環經濟產業的原料都是煤礦“三廢”,有效品位低、品質不均、數量巨大,在當前全行業虧損的形勢下,沒有扶持政策,難以良性發展。
目前,我國已大量推廣應用的燃煤超低排放發電和現代煤化工技術,以及先進的煙道氣凈化技術,可解決大部分大氣污染物的“超低排放”問題。無論是煙粉塵,還是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只要政策措施得力,我國大多數煤炭消費一般意義上的“清潔利用”問題近中期內基本可以得到解決。
“十三五”和未來更長一個時期,除非燃煤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找到切實可行的出路,否則煤炭被低碳、無碳能源大量替代是遲早的事。對此,煤炭行業管理者不能盲目樂觀,如果不未雨綢繆,必然會越來越被動。煤炭清潔利用分生產側和消費側兩個層面,需要各司其職,各自做好自身的工作。針對我國的國情,“十三五”期間國家應切實加大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的研發力度,組織國家科研力量,促進二氧化碳資源化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為完成我國碳排放的國際承諾做出更大努力。